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六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宣布以下6名外国人所持居留许可作废,居留许可作废日期自公告10日后起算。现公告如下:
SAENZ CAMPINO JHON HAIVERT,哥伦比亚籍,护照号码:AV567393,所持居留许可号码:100983713,居留许可有效期至2021年6月20日;
ANEPSKA ANASTASIIA,乌克兰籍,护照号码:FF014130,所持居留许可号码:100859894,居留许可有效期至2021年6月20日;
SANCHEZ GOMEZ ADDIEL,古巴籍,护照号码:I568685,所持居留许可号码:100859900,居留许可有效期至2021年2月27日。
DOKTOR DARYA KONSTANTINOVNA,乌兹别克斯坦籍,护照号码:FA0333916,所持居留许可号码:100859877,居留许可有效期至2021年7月20日。
SHARIKOVA NIGORA MURODJON KIZI,乌兹别克斯坦籍,护照号码: FA0335739,所持居留许可号码:100859870,居留许可有效期至2021年7月20日。
KUZMYCH MYKOLA,乌克兰,护照号码: FF014356,所持居留许可号码:100859895,居留许可有效期至2021年6月20日。
珠海市公安局出入境与外国人事务管理支队
2021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