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公安局刑警支队在办理案件过程中,依法暂扣涉案财物一批。经查,有关权利人逾期没有提供合法有效证明文件,未办理相应手续,且部分权利人身份信息及联系方式不详,多方查找后人无法联系,现予以公告。请权利人自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持有效身份证及相关财物所有权证明到我局办理退还暂扣款手续,逾时无人办理的,按无主财物上缴国库。
1、无名暂扣款人民币64160元;
2、卢生国暂扣款人民币5000元;
3、何小玲暂扣款人民币45471元;
4、李双喜暂扣款人民币90200元;
5、刘晓波暂扣款人民币7500元;
6、刘晓波暂扣款人民币1500元;
7、叶浩然暂扣款人民币80700元;
8、何信铮暂扣款人民币118700元;
9、江东萍暂扣款人民币126140.17元;
10、无名暂扣款人民币360000元;
11、姚展鸿暂扣款人民币69769元;
12、陈焕鹏暂扣款人民币120000元;
13、黄磊暂扣款人民币59809元;
14、蒙东平暂扣款人民币4000元;
15、林宗权暂扣款人民币26813元;
16、杜冠斌暂扣款人民币25080元;
17、钟世雄暂扣款人民币5000元;
18、胡晓琳暂扣款人民币15000元;
19、劳小光暂扣款人民币5000元;
20、张福田暂扣款人民币5000元;
21、付成建暂扣款人民币5500元;
22、陈观荣暂扣款人民币1000元;
23、陈观谋暂扣款人民币2000元;
24、叶冬斌暂扣款人民币55元;
25、无名暂扣款人民币1300元;
26、梁浩宇暂扣款人民币4500元;
27、管清贤暂扣款人民币207800元;
28、马丽暂扣款人民币36000元;
29、蒙耀宇暂扣款人民币12900元;
30、廖国均暂扣款人民币20000元;
31、黄旭暂扣款人民币115000元;
32、詹建兴暂扣款人民币3900元;
33、林永辉暂扣款人民币48700元;
34、廖彩根暂扣款人民币31780.87元;
35、龚素珍暂扣款人民币80000元;
36、陈宗勋暂扣款人民币750000元;
37、田曜荣暂扣款人民币20045元;
38、王淇清暂扣款人民币48252元;
39、张国金暂扣款人民币3090.50元;
40、无名暂扣款人民币180000元;
41、翁林宏暂扣款人民币4000元;
42、颜红珍暂扣款人民币7000元;
43、林家玄暂扣款人民币7000元;
44、陈建国暂扣款人民币200元;
45、郑建明暂扣款人民币2000元;
46、蔡维产暂扣款人民币15300元;
47、无名暂扣款港币32010元;
48、谭雄建暂扣款港币5900元;
49、马维暂扣款港币100元;
50、石雪东暂扣款港币300元;
51、方伟日暂扣款港币100元;
52、钟奕锐暂扣款港币100元;
53、林海利暂扣款港币800元;
54、江波暂扣款港币4100元;
55、吴巧燕暂扣款港210元;
56、李建国暂扣款港币450元;
57、王建国暂扣款港币600元;
58、王建懂暂扣款港币1510元;
59、汪伟暂扣款港币20元;
60、无名暂扣款港币103330元;
61、无名暂扣款港币1880元;
62、陈少伟暂扣款港币1290元;
63、宏大公司暂扣款港币1910元;
64、龙大化暂扣款港币20元;
65、无名暂扣款港币60元;
66、林海利暂扣款葡币230元;
67、江波暂扣款葡币1200元;
68、吴巧燕暂扣款葡币180元;
69、王日语暂扣款葡币550元;
70、李宋灵暂扣款葡币100元;
71、庄加林暂扣款葡币780元;
72、江波暂扣款美元20元;
73、王日海暂扣款台币1000元;
74、陈志雄暂扣款台币6300元;
75、郑建金暂扣款台币3600元;
76、无名暂扣款台币200元;
77、陈志雄暂扣款日元62000元;
78、无名暂扣款欧元47255元。
特此公告。
联系人:杨警官
联系电话:0756-8642507
珠海市公安局刑警支队
2021年1月6日